在当今社会,随着汽车驾驶需求的日益增长,驾校成为许多人学习驾驶技能的首选之地,驾校与学员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退费纠纷也时有发生。近日,沈丘县人民法院卞路口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驾校退费的纠纷。

2021年9月份,原告陈某在通过驾校教练阙某介绍,在沈丘某驾校报名学车,签订合同,缴纳报名费2580元,驾校安排陈某进行体检。后原告陈某因个人原因需要退掉学费,但双方就退款金额及流程产生分歧,多次协商未果后,陈某将驾校诉至法院。

承办人张保华法官受理该案后,并没有简单地进行判决,而是力求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。张法官深入了解双方诉求,耐心倾听学员的不满和驾校的难处,逐步引导双方走向和解。针对驾校提出的退款流程烦琐、需要时间核实等理由,张法官逐一进行剖析和解答,明确指出驾校应当承担的退款责任和义务,并督促其尽快履行。同时,也耐心对陈某解释,告知陈某已经接受驾校部分服务,无法全额退还学费。经过张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,双方终于达成共识,同意按照驾校规定的标准退还学费1500元,驾校当场履行。

此次案件的成功办理,不仅提高了司法效率,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,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感和满意度。沈丘县人民法院卞路口法庭将继续深化“枫桥经验”的应用,不断探索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,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、高效的司法服务,让“枫桥经验”在司法领域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。

法官提醒:学员与驾校之间属于培训服务合同,学员退学的行为属于解除合同的行为。如果双方签定了合同,应按照合同中关于单方解除行为的约定协商解决;没有签合同时,学员可单方解除合同,驾校应当退还学费,可在学费里扣除已发生的各项代收、代缴费用(须有相关票据凭证)。双方发生纠纷,可找当地交通运管部门、交警支队驾考科、12315投诉等协调处理,协调不成的,可向法院起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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